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揩干净了盆子里的最后一点汤汁之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等到他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饿得非常难受。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里的两个孩子早就给送上床了,因为一睡他们就会忘了没吃晚饭。他老婆什么也没吃过,默默地坐着,担心地瞧着他。她是一个瘦削憔悴的工人阶级的妇女,可是在她的脸上还留着年轻时代漂亮的痕迹。做汤汁的面粉是她跟走廊对面的邻居借来的。面包是她用最后两个小钱买的。 他坐在窗旁一张经不住他的重量的东倒西歪的椅子上,机械地把烟斗塞在嘴里,把手伸到上衣口袋里。口袋里一点烟草也没有,这才使他惊觉过来,不由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然后把烟斗放在一边。他的动作缓慢,简直有点笨拙,仿佛不胜肌肉沉重的负担。他是个身体结实、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人,相貌也并不十分讨人喜欢。他的粗料子的衣服又旧又邋遢。他那双鞋还是很久以前换过底的,鞋面已经坏得支不住沉重的鞋底了。他的布衬衫是两个先令的廉价品,领口已经磨破,还有很多去不掉的油漆斑点。 不过,只有他那张脸才一丝不差地说明了他是什么人。那是一张典型的职业拳击家的脸,一张在拳击场上混了很多年的脸,因此好斗的野兽的一切标志,在他脸上都非常显著突出。这分明是一张皱眉蹙额的脸,而且,他脸上的特色一点儿也瞒不过人们的眼目,两片嘴唇破了相,合成一张极难看的嘴巴,好像脸上的一条伤疤。他的下巴显得咄咄逼人,粗壮而残忍。他的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很厚,在紧扣的浓眉下面,几乎毫无表情。他简直是个野兽,而最像野兽的部分就是他那双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跟狮子的一样—— 是好斗的野兽的眼睛。他的额头向头发根下面斜着塌下去,头发剪得很短,可以看见他那个相貌凶恶的脑袋上的每一个隆起部分。他那断过两次的鼻子,因为挨了无数次打击,变得奇形怪状,他的耳朵跟卷心菜一样,老是肿的,已经比原来大了一倍。这些就是他脸上的全部装饰品。此外,他的胡子虽然才刮过,皮肤里的胡子茬儿却长出来,在他的脸上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