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被潜意识带入书中的场景,这极大丰富了读书的感受。小睡的时候,我可能发现自己正在荒原上和希刺克厉夫骑马狂奔,或者正在和莫瑞先生度过星期一或星期三。从一个小时左右的小睡中醒来,我发现书摊开躺在我的胸口,新的一章已经在我的脑海里停留。我不用思考就充分利用了时间,而且还获得了新的场景和影像。
如果这的确是个让人舒服的一天,我会继续再读会儿书,大概一小时。然后,我起身,往脸上拍些凉水,处理邮件或付账单。到了下午6点再喝上一杯。整整一周我都在梦想能像这样过一个星期六或星期日。
我十分珍视关于小睡的记忆——有的发生在我的童年,枕在祖母家带有BLESS THIS MESS图案的绣花枕头上,有的就发生在几天前。
让人难过的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越来越不能容忍小睡和习惯小睡的人。
上学的时候,我将上课睡觉的艺术发展到了极致:手肘撑住书桌,两个手的手指交叉,用两个食指兜着头,看上去好像是在认真听讲。但是在小隔间或者与人共用的办公桌上,以这种方式小睡就很难不被人发现。老板和同事都通过听到敲击键盘的声音,证明你在工作。如果不连续敲击键盘给电脑喂些数字和字母,屏幕和电脑就会启动休眠程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们不允许自己做的事,却设定电脑去做。
如果有自己的办公室,习惯小睡的人的生活会轻松一些。在开放式办公的环境中,每个人都能够看到其他所有人,那简直就是灾难。于是我们一次次来到休息室倒咖啡——这是睡觉的敌人,或者迅速来到星巴克要一杯高糖或者高脂肪饮料,一直撑到下班回家。
我认同林语堂的观点,忍不住把小睡和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视作人生乐趣,更视作人的权利。小睡和放松的自由并不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之一[如同艾琳娜·罗斯福在《世界人权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中保留的],但是或许应该是第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