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怀念(4 / 7)

),我则喜欢马特·狄龙(Matt Dillon)。

我们对书籍的态度也是如此。我们都为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Christopher Isherwood)的作品疯狂。但是大卫最喜欢的是小说《单身男子》(A Single Man ),而我则为他的回忆录《克里斯托弗和他的同类》(Christopher and His Kind )着迷。大卫·拜耳也喜欢《大卫·科波菲尔》,和我一样,他喜欢这本书的初始原因是斯提弗斯和年轻的主人公之间的友谊。不过他认为朵拉之死被过度描写,而我却一直为这个场景心如刀割。正如我说的,他有着愤世嫉俗的一面。要去接受一个用批判的眼光看待世界的人对任何人都并非易事。大卫并不像我那样爱着朵拉。他认为她愚蠢得不可救药,而且她对她丈夫的爱有点让人厌烦。不过我们对待艾米丽的态度十分一致,我们都毫无保留地疯狂地爱她。

毕业之后,我搬到了香港。(我一时兴起,申请了去那里学习和教课的奖学金,不过没有成功。我的兴致更高了,决定自费去那里并成为一名记者。我做了几个月的临时秘书,攒够了买单程票的钱。)大卫·拜耳去了纽约找他的男朋友,并为一名建筑师工作,他攒钱想要去建筑学校,拯救所爱的城市。那时还没有互联网,我们通信并给对方寄明信片。不过大卫在纽约经历的事情太多了,长信都无法把它们说清楚。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他开始用油布的边角在一些区域拼凑“小地毯”。随着这些作品越来越多,它们出现在了报纸的报道上。大卫开始和纽约下东区的作家和画家交往,像涂鸦艺术家那样为城市带来了艺术景观。他答应要来看我,不过要等他攒些钱、等他生活节奏慢一些、等他的申请完成之后。大二结束后的暑假,还有我中途回家更新六个月的香港工作签证时,都和大卫一起快活地旅行。我们承诺彼此,以后找机会还要一起旅行,就选在便宜些的亚洲。

1986年的一天,我身在香港,起床时觉得精神百倍。那是个星期六。我外出完成采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