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因为当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病榻前,所以他没能进入屋内。他对死者耿耿于怀,当天晚上再次进入屋内,翻动文件,希望能够得到一些藏宝的线索。在失望之中,他留了一张写有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标记。在他事先作计划的时候,毫无疑问,是想把少校杀死后在尸体旁边留下一个同样的标记,表示这并非一起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为了正义替他的伙伴们报仇。如此稀奇古怪的办法是很常见的,有时还可以透露出凶犯的一些情况。我说的这些你都明白了吗?”
“都听清楚了。”
“这个时候,琼诺赞·斯茂还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暗中留意别人寻找宝物的行动。也许,他时而离开英国,时而回来打探消息。在屋顶室以及宝物被找到以后,当即就有人把情况通知给他。这更可以证明,他是有内线的。琼诺赞拖着木腿,想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是根本办不到的,因此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伙,让他先爬到楼上。他在无意之中光脚踩到了木馏油上,因此我们才把透比弄来,并使一个脚上有伤的半薪军医不得不一瘸一拐地走了六英里的路。”
“这么说,杀人的凶手是那个同伙,而不是斯茂本人了。”
“是这样的。从琼诺赞在屋里顿足的情况来看,他是非常反对这样做的。他与巴索洛谬·舒尔托之间并无仇恨,顶多把他的嘴堵上然后再绑起来就够了。杀人是要偿命的,他决不会以身试法。可是没想到,他的同伙一时性起,竟然用毒刺杀了人。琼诺赞·斯茂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于是留下纸条,盗取宝物,与同伙一起逃走了。以上就是我所能推测出来的情况。至于他的外貌,由于他在酷热无比的安达曼岛囚禁了多年,当然可以知道他一定是黑皮肤的中年人了。他的身高从他步子的长度就可以计算出来。至于他脸上多须,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本人从窗户看到的。除此之外大概就没什么遗漏的了。”
“那么,他的那个同伙呢?”
“啊!这也没什么神秘的,你很快就会明白了。早上的空气真是清新呀!你看那片红云,就像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红红的太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