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每天上学前要把早餐餐具洗干净以外,她还开始教我洗衣服。我蹲在一个锌制的洗衣桶前,搓洗裤子、衬衣、内裤、袜子和胸衣。之后,我会把厨房的脚凳搬到院子里,踩在上面晾衣服。我还要擦洗父亲的鞋子,上面有动物的血液和风干了的肉屑。我甚至还要用黑狮牌鞋油给他的鞋子上光。这些鞋子的气味糟糕透了,但为了把它们擦亮,我不得不凑上去。开始的几次,我都恶心得想吐。但几天之后,我也就习惯了。小孩确实很好使唤,他们什么都能适应。只需消除他们的防御能力,便可以对他们提任何要求,让他们忍受任何事。
洗完碗和衣服之后,她还会让我去买东西。最早要求我在放学后买面包和报纸。之后还要我给弟弟买牛奶:学校旁边的卡为路上有一家乳制品商店,每天早上我都要去那里买一瓶牛奶回来当早餐。洗完了碗之后,我再次出发,这下终于可以去学校了。
自行车事件让我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一个时刻警觉的人。我总感觉自己受到威胁。于是便尽自己的所能让她满意。我低头、顺从都是因为害怕挨打。她的控制成了一条无形的绞绳,可以平静地扼住我的脖子。她最大的绝招就在于我年纪还太小,以至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超出我实际年龄的劳动。她对我发号施令,我只想着把事情做好,却不提出任何质疑。我其实可以尝试寻求帮助或靠哭泣解决问题。但她很聪明,逐渐增加劳动的强度。苦差事一点点增多,但我却并没感觉到自己丧失了自由。这更像是一种有预谋的、经过深思熟虑的驯养,而目的也只有一个:我做得越多,她做得就越少。
1963年,我们把家搬到了博比尼市的火车站路2号。在这间新公寓中,我将完完整整地忍受她的暴行。没过几个月,我已经彻底沦为家里的奴隶。洗衣服洗碗?很简单,她再也不用插手。每天晚上,她只需将一天的衣物泡在浴缸里,放上水再加一撮洗衣粉就好了。第二天一早,是要我在起床后用刷子刷洗。我持续几个小时的洗啊、刷啊,以至于胳膊都抽筋了。之后,我还要用手把衣服拧干,把它们放进桶里,最后才再扔进洗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