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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词中最长的一个。但我却不知道,我青梅竹马的恋人,这个我爱了二十年的男人(二十年!),竟然喜欢男人。

“不,不,不。”我说,我使劲把头缩回来,脖子都快缩没了,就像我在我老板杰姬又交给我一个离谱的差事时的反应(比如,她会说:“丽比,用你那并不存在的午餐时间去给我买条奶油色、棕色圆点的羊驼围巾,请别做那个缩脖子的动作好吗?看起来像只乌龟。”)。

“我并不是说我们的婚姻无法继续了,”汤姆紧紧地抱着我说,“我那么爱你,你是知道的。只是——我在努力了解真实的自己。这个问题我纠结了好多年,而且我……丽比,你要干什么?”

我不确定自己能否回答他的问题,但我从他怀里挣脱,在另一个抽屉里摸索着。这个抽屉里放着家里的银器,它们还像八年前我们为注册结婚而购买时一样光亮崭新。我抽出一把叉子,仔细地欣赏着。它在厨房大吊灯的光线下闪烁着——请允许我,称它为灯饰艺术——即便我俩仍然在为他的研究生学费还贷,当时他购买此灯的花费也是不菲。

“只是——”我说,然后把叉子扎向他的手,当时他的手搭在大理石餐台上。

“啊!你这是干吗?”他叫道。叉子掉到地上,因而我知道它扎得不深。汤姆却来回地跳着,手在空中扇来扇去,像被烫着了,或者,被刺伤了一样。“我把整颗心都倾吐给你,可是你却像叉肉块一样伤我?你出什么问题了,丽比?”

“我出什么问题了?”我瞪着他,两眼发直,感觉有点野蛮,“我出什么问题了?!”

我的问题在极短时间内成了长串列表。以前,我的问题主要是无可救药的鬈发,臀部过于丰满,裤子总是不合身,还有就是意识到虽然我还算擅长我的工作,但自从小布什上台,我就没真正喜欢过它。现在我的主要问题是,我将死于癌症,我想谋杀我丈夫,因为他喜欢那些与我的基因组成非常不同的人。

“你总是这样。”我告诉他。

他紧握着手,往后退了一步:“什么意思?”

我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