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首的文盲经常要打断一下:“一克死Q死米,你刚才说的那是啥?”
火热的我们投入火热的工作,磕磕绊绊地边学边走,边看边听,反复修改,再写再改。
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自己编辑的文字被放在了客户的官方内容里,那种欣喜,简直无与伦比。尽管后来麻木得连看都懒得再看一眼,写出去那么多字就像石沉大海一样,交出去,就再也捞不到了。
与此同时,我们在自己已知的“social理念”——写哪种内容受众会更喜欢,能更好传播与客户的“不不不,这不符合我们品牌调性,你们要这样这样这样写”中不断地博弈,不断地败下阵来,不断地放弃自己对“有趣”的理解,只为了一篇稿子少改两遍。偶尔也会改到怀疑人生,怀疑自己,写过那么多转发量嗷嗷的微博,却写不出一条客户看了能笑的微博。
面对困难与阻力,我作为我们三个里年纪最大脾气也最差的那个,很快就对组里服务已久的大项目感到疲软,消极表现为开会时全程刷手机,对接同事一拿着修改意见来找我就掀桌等。耳聪目明的头儿很快就看出了端倪,做出了一个令我心疼得痛哭流涕却又在心里放了很多回鞭炮庆祝的决定——爱烟和蜗牛换一个项目。
于是蜗牛和阿瑞这俩患难兄弟,就开始在那个项目里抛头颅洒热血了,加班的职业生涯是一条不归路。用阿瑞的话来说就是:自从加入了这个行业,我就没回家吃过一顿晚饭。用蜗牛的话来说就是:加班加习惯了,早下班还真不知道去哪儿,公司多好啊,喝不完的热水。逃出生天的我接过了其他不痛不痒的项目,写起了中规中矩的严肃文学。
与其他公司不同的是,广告公司里的人都视加班为日常,以公司为家早已是每个人根深蒂固的精神。每当我背着包逃离公司的时候,看着忙不迭的她俩,心底总涌起一份把她俩坑过来的愧疚。
工作的压力虽然大,但我们却干得非常开心!心情是最好的抗压剂,好兄弟在一起,无论什么日子都是乐子。
继我们三个怪咖的加入之后,整个组的气氛慢慢地从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