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在一起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就像我们各人对于各自胸膛里心脏的跳动不会感到厌烦一样;因此,我们总是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守在一起既像孤独时一样自由自在,又像和同伴在一起时一样欢乐愉快。我相信,我们是整天谈着话。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比较活跃的、一种可以听见的思考罢了。我全部的信任都寄托在他身上,他全部的信任也都献给了我;我们性格正好相合——结果就是完美的和谐。
我们结婚以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还一直是瞎的——也许正因为这种情况,我们才如此亲近——才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是他的视力,正像我还是他的右手一样。说实在的,我是他的瞳人,他是这么叫我的(2)。他通过我看见大自然——看见书;我代他凝视,用语言传达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朵、阳光——我们面前景色和周围天气的效果;我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了光线不能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对于这些我从来不会感到厌烦。我念书给他听,带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对于这些,我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在我的效劳中有一种虽然悲哀却是最充分、最强烈的乐趣——因为他要求我为他做事的时候并不带着令人痛苦的害羞或者令人扫兴的屈辱。他如此真心地爱着我,他并没有感到不愿意从我的侍候中得益;他觉得我如此深情地爱着他,侍候他就是满足我自己最甜蜜的希望。
过了两年,有一天早上,我正在根据他的口授写信,他走过来,朝我俯下身子,说:“简,你脖子上戴着亮晶晶的首饰吗?”
我戴着一根金表链;我回答说,“是的。”
“你穿着浅蓝色衣服吗?”
我是穿着。于是他告诉我,最近一个时期他好像觉得蒙住一只眼睛的那片昏暗似乎变得淡一点了;现在他对这可以肯定了。
他和我一起去伦敦。他由一位著名眼科医生诊视,终于恢复了那只眼睛的视力。他现在还不能看得十分清楚,还不能多看书,多写字;但是已经能够不用别人搀扶自己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