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5 / 20)

的那样:

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

东方与西方,永远碰不上。

武术世界在中国出现的条件

已故的萨缪尔·约翰生(Samuel Johnson)教授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有趣的问题:为什么武学或武术科学(The science of martial arts)出现在中国而非西方?这个问题可以被视为李约瑟问题(The question of Needham)——为什么科学没有出现在中国而出现在西方——的反题。写作本书的初衷之一,就是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尝试。在这篇导论中,我们将对此做一番先行考察。

在任何文化中,都有格斗技巧或广义的武术的存在,但只有在中国文明中,武术的发展才不只是停留在单纯技艺的范畴,而深入到理论反思的层面,因此,成为了一门基于对人体之深入了解的学术。无疑,这一点是武术在中国文明中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的直接原因。但是,为什么这一点仅仅在中国文明,而非在其他文明中也得到同样的发展呢?为什么似乎同样出色的阿拉伯文明,印度文明,以及西方文明中没有发展出类似的高等学术呢?

在此我们还不能就中国文明本身的特质考察其具体机制,但是仍然可以从一般方面勾勒出武学在中国产生所需要满足的若干条件。首先无可置疑的是,任何可能发展出武学的民族,必须是一个具备文明的民族。亦即这一民族具有能够记载和传承其武术成就的文字系统。诸如黑非洲的黑人、俾格米人和布须曼人,太平洋上的波利尼西亚人,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土著,爱斯基摩人,以及北美的印第安部落,无论其表现得有多么骁勇善战。他们那里不存在城市、文字和礼仪建筑,也就不存在武学。

不仅如此,这种可能诞生武学的文明应当具有高于城市、农业、金属冶炼和文字等一般文明条件的更高级内涵,即对人体及其活动能力的自我认识。这一点必须借助哲学和科学的概念或范畴进行内在反思。在这一反思的基础上,对于武术的学术推进才是可能的。也就是说,武学的基础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