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古时代与中国武术世界的宗教根源(公元前100年—700年)(6 / 16)

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正是佛教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促进了真正意义上的武学在公元6到7世纪的诞生。这听起来有些奇怪,因为佛教一向以对虚无的追求和非暴力主义而闻名,这似乎与武学的宗旨——在格斗中战胜对方——格格不入。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为何在佛教在中国发展的最初几个世纪中,并未和武术的发展有明显的联系(与上述近似武术家的道教法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而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要理解佛教与武学的内在联系,我们必须深入到佛学理论的若干基本概念中去。

佛教的基本信念是将宇宙视为因果联系的网络,任何事物都产生于因果联系中,并在因果联系中消灭。显然,人类的痛苦都产生于与自然、社会和他人的因果联系中,在其中也形成了虚构的自我概念。因此从这种联系中解脱出来成为佛教主要关心的内容。现代人认为人的自我死亡就是这样的解脱。但是佛教徒却被“灵魂转世(reincarnation)”的学说所困扰。他们认为灵魂自身中有一种力量,能够在人死后保持自身的存在并将自身带入一个新的身体。因此,真正的解脱必须脱离转世轮回(Saṃsāra),这就要求在人生前就通过对宇宙与自身真谛的认识消除灵魂中固执自身存在的力量。

在佛陀死后的最初几个世纪,佛教徒所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解放或者涅槃(nirvana)。但在公元后兴起的“大乘佛教”却嘲笑这种幼稚的思想,称之为“小乘”:亦即没有办法带其他人上路的单座车。真正的涅槃,他们认为,并非刻意去追求涅槃本身,因为任何去刻意追求到的东西都并非真正的涅槃。涅槃必须要摆脱执着于涅槃的状态本身。因此“菩提萨埵(Bodhisattva)”或者“菩萨”就代替了佛陀成为新的目标:重要的不是自身脱离轮回,而是救助他人脱离苦难和不幸。为此,人们必须积极地参与到世间生活以及轮回中去,在其中体验万物的空洞性本身。

佛教的大乘运动,使得它能够以一种更积极的方式参与和改变俗世生活。与此同时,从小乘时期发展而来的佛教心理学——这种心理学以经院哲